
医院不办理申报,应到当地医保局办理。
按照武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相关规定,医保参保人如患有高血压,心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申请办理慢性病程序如下:
1.医保参保人应在武汉市内医疗机构由医生诊断确认其所患有慢性病的医学证明材料。
2.参保人携身份证,医保卡,医院诊断证明材料到当地医保局提出申请办理慢性病就诊手续。
3.医保局审核同参保人所患疾病为慢性病,同意列入慢性病报销管理程序,并发給慢性病就医本。
不是向医院申报办理,是向辖区社保处(局)申报办理。
参保人员、参保的大学生由单位(高校)、本人或代办人向辖区社保处(分局)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居民由本人或代办人向辖区社保处(分局)申报。申报时需提供:
(1)个人申请;
(2)本人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两年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治疗相关疾病的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支持门诊重症诊断的检验报告、影像学检查报告、病理检查报告;
(4)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5张。
如果工龄10年以上(有的省可能规定15年),养老保险不欠费,有和工龄对应的缴费年限。按照您描述病情,应该能办理病退,具体办理流程,先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病退申请,具体也会需要所在单位出据手续,经过当地医疗鉴定委员会组织医生检查,获得证明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再履行逐级申报,经过所在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就享受病退待遇。
不太清楚,各个单位执行的力度不一样!
首先得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果理论上来说,全国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应该是执行一个标准,,是可以办理病退的,但是实际操作中,你本人单位这边还是起着很大因素。
评论列表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