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方日记的警示这个世界的罪过,是由法律审定的。越是十恶不赦的罪过越不能由某一个人的口诛笔伐替代。而批评一个人,更不能突破法治底线。文革砸烂公检法,政治成为判断一切的唯一标准,而政治又由权力执掌者说了算,最后演变为一场“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此次方方日记事件,整个过程中,方方没有违法犯罪,包括 她的日记授权海外出版,也是她正当权利的体现。这也是为什么无论网上舆情如何汹涌,但并没有官方打压方方的行为。这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表现,值得高度点赞。但同时也印证了方方日记的撰写出版,没有触犯国家法律。方方日记的争论,让人遗憾的不仅是法治思维的缺失,还有两个很重要的缺位,就是良知的缺位,常识的缺位。
大部分的争论,已经完全是背离良知和常识的谩骂,让这场争论变得一地狼籍,不忍目睹。
作者:西窗记
这是头养肥的狼,专咬母亲狗,困难时落井下石,卖国求荣,跟汉奸走狗又有何区别吗?
国家在特殊时期用特殊办法治理疫情,是对包括作者在内的所有生命付责任的态度,你却只以为受什么委曲,把对世态愤怨写上所谓的日记,卖给外国人,以达损我国容国威之事,实让人遗憾与愤怒的。
作为一个所谓作家的人,拎不清家丑不可外扬的道理,我看这人白长了几十年,不如到你外国爹那里去好好献媚去吧,说不定做的好,会赏你一只粘牙的糖让你吃吃!好有劲多参国家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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