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等,在职责区域内,负责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等的管理。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水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水务局
工作职能
水务局是市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履行的职责职能包括: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
(五)负责节约用水和水利科技工作。
(六)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全市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
(七)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十)负责农村水利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水事纠纷、查处涉水违法事件。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
(十四)牵头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