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房屋拆迁、测绘勘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房屋拆迁、测绘勘察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及有关规定,经批准后依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组织城市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统筹城乡规划和建设发展、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土地资产经营战略研究,提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统筹土地资产经营管理的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等。
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和统筹协调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矿产资源保护利用规划、测绘勘察事业发展规划等,并组织报批、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
负责矿业权管理。
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
负责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督察的管理制度、工作办法和计划。负责联系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工作。负责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执法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测绘执法,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工作。
承担市规划委员会、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以上是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主要职责,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