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办理所需的材料:
病历
3张2寸的照片,1张1寸的照片
重症办理的步骤:
1.带上上面的资料去当地的医保局,然后到重症办理窗口,在和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
工作人员会发3张一样的重症申请表,并且也会说明办理的步骤
2.在申请表上面贴上准备好的3张2寸的照片,然后填写一些基本的信息,申请的病种,申请就诊的医院(注意:写以后要一直拿药的医院)
3.拿上申请表到工作人员指定的医院去进行病情鉴定,到达医院后可询问护士重症办理的流程(不同地方的医院办理流程可能不一样,但大致的流程应该差不多)
3.1首先挂号,然后找到指定的医生去进行签字(这个时候要用到病历,医生会 查看病历,然后在申请表上面填写内容,注意3张表都需要填写)
3.2签完字后,到医院指定位置去盖上医院的章子
3.3到医院医保办理处在进行盖章,盖完之后医保处会留一份重症申请表
4.返回到医保局,医保工作人员会根据申请表填写一份重症本,在填写完之后会把重症本给你,那个就是办好的重症证明,另外医保局会保留一份重症申请表
5.重症本拿到手之后,贴上之前准备好的1寸照片
6.将剩下的重症申请表交给就诊医院的医保办理处(不用马上交过去,等去就诊的医院的时候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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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重症申报办法:
1、患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个人窗口办理的患者直接向所在辖区社保处申报),提交近一到两年连续治疗病历、相关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由所在单位统一登记,连同重症人员名单及其提供的相关资料,报辖区社保处申报办理。
2、辖区社保处受理初审合格的,发给《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审批登记表》,由参保人员按规定填写相应栏目。
3、初审合格的参保人员持《审批登记表》,到辖区社保处指定的医院作相关检查,鉴定确诊病情,提出治疗建议。参保人员在指定医院鉴定后,将《审批登记表》报社保处、经核准后,发放重症病历。
出院后,去病历科打病历出来,带着身份证去辖区的政务中心,社保服务大厅有专门的窗口办这个事,提交材料的时候可以家人代办,窗口受理完,会提供几家医院给你选择,预约时间后,会给你一份封好的材料,到了时间,带着封好的材料,去这家医院做鉴定,若干天后鉴定结果下来,回到社保大厅的这个窗口,选一家医院,选的这家医院就是你日后看病开药的门诊。医院想好了再填,可以修改一次。拿到重症病历后,去一趟这家医院的门诊,找导医台把你的资料录入,顺便在病历上盖个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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