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落户途径有以下三种:
1、持有大专及本科以上学历者,可以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办理武汉集体户;
2、满足主城区及远城区购房落户的条件;
3、本人无房产,亲属,朋友有房产,已是武汉户口的亲属朋友,可以通过学历方式进行挂靠
其名下,成为单独户口。
以人才引进办理武汉集体户为例,阐述落户具体流程:
一、毕业3年内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
3、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
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
二、毕业超过3年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
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
3、分局审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
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
三、武汉大学生网上办理落户
1、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人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武汉公安云端窗口”,按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相应落
户需提交材料电子档,并网上提交。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凡发现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由
申请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接收审核信息
公安机关自受理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电子卡包”
APP推送消息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3、选择领取“准迁证明”方式
网上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选择邮政快递寄送或现场领取。
4、办理落户手续
市外迁入的,凭《准予迁移证明》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后,持《户口迁移
证》《准予迁移证明》、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核发
《户口簿》、申办身份证;市内迁移的,持《入户通知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落户地
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核发《户口簿》、申办身份证。
备注:其他情况办理落户,填写对应申请表,按照落户流程即可办理。
武汉落户如下
1. 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投靠方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即16周岁以下子女或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可随迁入户。
2. 60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女性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或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武汉市投靠子女的外地的父母都可以投靠户口在武汉的子女。
3. 子女投靠父母的情况,但是要求是未满16周岁,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且限定是被投靠人的子女。
4. 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老都可投靠在武汉的亲属。
5. 收(抱)养的子女也可以落户武汉,但是仅限学龄前儿童、弃婴,且被投靠人女方需年满30周岁,身边无子女。
人才引进方式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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