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就业信息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
2.社会保险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3.教育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在居住地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与居住证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在居住地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享有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孕产妇和儿童保健、传染病防控、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凭居住证在本市享有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1、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2、社会保险服务。
3、教育服务。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5、计划生育服务。
6、住房保障服务。
7、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8、公共交通和旅游服务。
9、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武汉通卡可以在武汉地铁、公交上进行支付使用,此外,对于部分自动售卖机,可以用武汉通进行刷卡消费,此外,对于近期发行的全国一卡通,可以在全国多个城市使用。
二、如何使用武汉通:
1、公交:办理武汉通后,乘坐公交,刷卡即可;
2、地铁:办理武汉通后,进入地铁站时,刷卡即可;
3、自动贩卖机:武汉通卡可以在部分学校以及街道、商场自动贩卖机进行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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