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属于江西省,武汉属于湖北省,长沙属于湖南省。
1、南昌市,简称“洪”或“昌”,古称豫章、洪都,江西省辖地级市、省会、Ⅰ型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心城市。
2、武汉市,简称“汉”,别称江城,是湖北省省会、副省级市、特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是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
3、长沙市,别称星城,湖南省辖地级市、省会、特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长株潭城市群中心城市。
武汉属于湖北,是湖北的省会城市。
武汉市位于湖北省东部、长江与汉水交汇处。地处江汉平原东部、长江中游,长江及其最大支流汉江在城中交汇,形成武汉三镇(武昌、汉口、汉阳)隔江鼎立的格局,市内江河纵横、湖港交织,水域面积占全市总面积四分之一。作为中国经济地理中心,武汉素有“九省通衢”之称,是中国内陆最大的水陆空交通枢纽和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其高铁网辐射大半个中国,是华中地区唯一可直航全球五大洲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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