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由该机构负责签发。
2、在途中急产分娩并经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处理的新生儿,由该机构负责签发。
3、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由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签发;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时,新生儿父母填写《XX省〈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中的“亲子关系声明”,同时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提供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或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注:对尚未取名的新生儿,一律不予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提交材料:在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提供以下材料: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或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办理地点:新生儿出生时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
骑摩托车需要的证件是驾驶证,不管是在武汉还是全国的其它城市,都是如此。 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如已持有C1驾驶证,需办理申请增加摩托车驾驶证业务。申请人到管辖的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即可。办理时需提交身份证、原机动车驾驶证和《身体条件证明》,并交纳考试费260元和工本费10元,考试通过后,可当日办结增加摩托车驾驶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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