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工医保改革时间:2023年2月1日起,武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新方式计入,实施普通门诊统筹政策。
1.在职职工由个人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职工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2.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由于增加了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原则上不再给予门诊和购药补助,不计个人账户。
3.单位退休人员按照2021年我市平均养老金水平(不含居民养老)的2.5%划入个人账户,明确为83元/月;对于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可给予门诊和购药补助,参照单位退休人员个账比例的80%计入,明确为66元/月。今后如国家、省级标准调整,我市将同步调整。
4.改革个人账户划入比例后,增加的资金全部进入我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原则上全部用于我市职工门诊保障,个人账户的已有积累部分仍归个人所有,不受影响。
没有取消。武汉汉医改是按照国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和湖北省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2〕25号)的要求制定的,全国一盘棋,单个城市的医保改革是不可能暂停的,市医保只能在实施细则上根据地方情况进行调整。其他城市有的已经实行,只不过没有引起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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