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网友们,武汉那个因吃蝙蝠刺身,而引起病毒传播的那个人是否构成犯罪?
实际现在对这种病毒感染传播由头只是理论上的野生动物猜测怀疑,没有结论指定就是某一种野生动物,可能性很大找到确凿的证据需要科学确诊患者病例和诊断化验报告最后的结果,所以现在下结论还为时过早。同样对引起病毒传播者是否构成犯罪也为时过早。如果是吃了这样的野生动物引起的也有意识和无意识的先天条件等,构成事件犯罪行为那看有关部门对此事件的判定成分来处理。但不管如何乱吃野生动物是不应该,如果由此酿成悲剧那是惨重的,要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引以为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