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副职。
武汉市是副省级城市。
省部级副职: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吉林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省委常委、政协副主席、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辖市市委副书记等。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各直辖市下属副省级新区正职干部(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区长)。
武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是副省级城市的市政法委副书记,编制副厅级。
中央政法委副书记,正省部级;
省、直辖市、自治区政法委书记,正厅级;
副省级城市的市政法委副书记是副厅级;如南京、大连、青岛、杭州、武汉、厦门等十五个。
地级市、州、地区的政法委副书记是正处级;
县、县级市、区的政法委副书记是正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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